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高等教育本科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
 
    为适应山东省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根据《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本科专业考试试点方案》(鲁教考委[2008]1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经山东省高等自觉考试委员会批准,我院从今年秋季开始增设高等教育本科自考助学班。具体办法如下:
   一、开设专业
   会计、机电一体化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
   二、新生录取
   凡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考达到山东省专科最低录取分数线并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均可报考我院本科试点班,学校按成绩择优录取。
   三、学习形式
   我院将单独成立本科试点班,课程按照主考院校本科相关专业课程安排开设,授课老师全部由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担任。
   四、考试办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按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其他课程分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两部分,理论考试部分由专业主考院校命题,学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实践技能部分由我院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理论考试成绩占80%,实践技能成绩占20%,合并计算满60分为及格。理论考试每年举行两次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和10月。
五、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1、参加自考助学本科专业学习的学生完成全部专业课程考试,各科成绩在60分以上,经山东省考试机构审核,依据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管理办法办理本科毕业手续。其中计算机信息管理、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国家承认的山东大学毕业证书,会计学专业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国家承认的山东财经大学毕业证书。
   2、参加自考助学本科专业考试的学生,各科考试成绩及格且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并且参加省学位办公室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及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际环节)合格,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士学位标准者,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申请办理学士学位。
六、学制及学费
   1、自考助学本科专业学生学籍管理实行注册制,注册期最长为五年,学生在校学习三年,三年内完成国家规定的本科课程全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如三年内未能按时通过本科课程的考试,学校将在注册期内继续为学生进行本科课程的教学辅导及办理考试报名等管理工作。注册满五年内自学考试仍未毕业的,按社会考生对待。
   2、收费标准: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教自考助学班学费标准的规定(鲁价费函[2008]71号文),本科课程共80学分,每学分80元,三年合计应收学费6400元,由于就读试点本科的学生全部是我院高职高专的在校学生,学院从学生利益考虑,采取按学年收费的方法,每学年收取1800元,三年合计收费5400元,为每一位试点本科的学生减免1000元学费。